專題報導

「以人為本」的管理思維,才能確保宗教活動安全


願景工程 記者李奕昕/彰化報導

大甲媽祖繞境行經彰化市民生路地下道,往年容易在此發生搶轎、推擠等現象,如發生事故...
大甲媽祖繞境行經彰化市民生路地下道,往年容易在此發生搶轎、推擠等現象,如發生事故,容易發生人群恐慌推擠,造成嚴重事故。 攝影/黃士航

護駕扛轎的警察與熱情搶轎的黑衣人火爆衝突,幾乎是每年大甲媽祖遶境固定上演的戲碼,因宗教活動有特殊文化背景,背後黑道勢力錯綜複雜,以致警方介入效果不彰;此外,各宮廟與商家所施放的鞭炮,看在消防人員眼裡卻是一場危險的豪賭,稍有不慎恐會引發致命大火。對此,銘傳大學建築系教授王价巨直言,政府管理宗教活動欠缺「人文想像」,成為公共安全死角。

宗教活動安全管理,公部門不該過度介入

媽祖遶境通過彰化民生地下道時,常發生推擠搶轎,苦行的疲憊加上對宗教的信念,衝突一觸即發,甚至有黑衣人喝得醉醺醺大打出手,外界質疑「難道這是虔誠的表現方式?」

彰化長大的王价巨說,台灣的基層信仰常跟幫派綁在一起,各宮廟背後可能有兄弟勢力,而民生地下道是角頭地盤的交界處,因此黑衣人搶轎是在「拚面子」。

他說,這些狀況是「文化脈絡的一環」,在地人不會用「衝突」、「事故」或「違法」角度解讀,他坦言儘管在地人了解宗教活動本質,鬧事的用意也是幫忙慶祝「鬥熱鬧」,但已慢慢改變本質讓活動失焦。

對比媽祖遶境與演唱會,王价巨認為群眾心理狀態極為類似,雖然用不同方式慶祝,但同樣集中信念在同一件事,高度熱情關注神轎或台上歌手,因此被關注的對象具有主導全場能力,應在公共安全發揮作用。

他解釋,大甲鎮瀾宮是遶境活動的主辦單位,而各地宮廟或陣頭也會「相挺」鎮瀾宮,公部門應與宮廟合作形成「伙伴關係」,透過鎮瀾宮讓活動更安全。

日本政府不直接介入宗教慶典,由警視廳授權主辦單位負責安全,主辦單位必須提出安全計畫供政府審查,若不願送審安全計畫,政府會從外圍社區施壓;反觀台灣卻派警察站上第一線扛轎,以「公共財」管理私部門的遶境。

 攝影/楊萬雲
攝影/楊萬雲

王价巨反對警察扛轎,他認為警察應扮演管理監督角色,若投入過多警力,可能影響其餘勤務,「宮廟辦活動要自己負責安全!」

他建議「三層分工」,接近神轎核心的第一層是主辦單位人員,第二層是義警或義消,由廟方付費,最外圍的第三層才是警察,負責保護公共安全,避免衝突向外擴散,主要保護對象為外圍民眾而非內部隊伍人員。

他指出,警察執法是硬的公權力,過度介入可能激化群眾情緒,廟方對信徒最有號召力,可發揮穩定作用,而義警又比警察軟些,應藉由三層防線的不同力道,逐步化解衝突,警察貿然衝入抓人,常把現場搞得更混亂,若深陷核心,有黑衣人衝破警察防線,現場將失控。

被炮炸是神的旨意,宗教慶典不該以「人」管理

去年彰化市三民路街頭出現綿延五十公尺的煙火,以迎接媽祖神轎,一名消防員取締時遭大批黑衣人包圍,還以三字經辱罵嗆聲,因「敵眾我寡」人數懸殊,在場警察無力介入,雙方推擠拉扯過程,眼看施放者在人群中消失無蹤。

消防員不具司法警察權,難以要求民眾出示身分,即便有警察配合值勤,面對高度熱情的群眾又不能「硬碰硬」,因此每年僅開出零星罰單。

彰化縣一名消防員說,煙火氾濫主因是民眾配合度低,過去曾有縣長在遶境前視察,警消人員發現彰化市中山路放置成排鞭炮,「怕被縣長看到」,趕緊派員勸離,結果鞭炮被移到兩條街外照常施放。他說,高層擔心與民眾起衝突,交待以「勸導為主」,事後看見電視畫面發現「鞭炮放得太誇張」,又怪罪基層取締不力,若拿不出解決方法,執法永遠不會成功。

媽祖繞遶境時為避免危險,消防隊如臨大敵,派水箱車部屬隊伍附近,警戒組消防員騎機車來回巡視,配有含包紮用品的救護包,若發生突發狀況隨時以無線電通報,並有稽查組人員取締違法施放煙火。

媽祖繞遶境時為避免危險,消防隊如臨大敵,警戒組消防員騎機車來回巡視。 攝影/楊萬...
媽祖繞遶境時為避免危險,消防隊如臨大敵,警戒組消防員騎機車來回巡視。 攝影/楊萬雲

根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專業煙火」必須經申請才准予施放,彰化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也限制「夜間施放」,晚間十點至隔天上午六點禁止施放產生笛音或爆炸音的爆竹煙火;政府及環保團體宣導減少施放,逐漸展現成效,今年放炮盛況不如往年,未見載送鞭炮的大型板車進入市區施放。

銘傳大學建築系教授王价巨說,無論媽祖遶境、炸寒單或鹽水蜂炮,信徒參加前已有可能受傷的心裡準備,認為被鞭炮炸到是「神的旨意」,不能用「人」來管理,他建議公部門透過宮廟宣導,信徒比較聽得進去。

他說,公部門應積極取締違法煙火,針對容許施放的部分,把災害風險降到最低,嚴禁在有天線、變電箱、天橋或木造建物等危險區域施放,主辦單位應協助評估可安全施放的區域,遶境前送審安全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