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8縣市 推「交通寧靜區」
不少學校、醫院及住宅區,每到尖峰時間就可見汽、機車在巷內呼嘯而過,學童與老人身陷危險車流中。交通部今年起擴大推動「交通寧靜區」,台南市、新竹縣、苗栗縣已向交通部道路安全委員會申請經費,將設置特定時段卅公里限速、減速設施及綠色標線型人行道等「交通寧靜區」,另五都也將自籌經費辦理。
在日本、歐洲,類似的「交通寧靜區」隨處可見。交通部長賀陳旦賀陳旦說,車速降到卅公里以下,即便發生意外事故,也較不至於致命;交通寧靜區無須修法,只要道路主管機關認定該路段速限卅公里,設置限速、禁鳴喇叭等標誌,違規就可取締。
交通寧靜區最早是在一九七O年代源自荷蘭台夫特(Delft),聯合報願景工程「公路正義」專題二O一二年也曾赴荷蘭借鏡「交通寧靜區」,不僅豎立「限速卅公里」牌子,更有「大人小孩在屋子前踢球」的標誌,透過突然變窄的路口、特殊材料鋪面、隆起的減速丘,避免車速過快。
交通部道安會執秘謝明宏說,台北市是國內第一個畫設交通寧靜區的縣市,當時雖引起車主反彈,但居民卻大多支持,從學校、醫院周邊做起,也較獲得共鳴。
但各縣市近年陸續試辦後,最大困擾是居民擔心畫設人行道後,將減少停車位,也有民眾擔心隆起的減速丘引起噪音,若要設置變窄的入口、彎曲的道路,則須啟動較大工程。
謝銘鴻說,這波推動希望能先讓「交通寧靜區」概念更普遍,並透過里長協助、增加線型人行道,搭配教育民眾與適當執法,落實減緩車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