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會殺人—致:那些逃不出的
中途才加入「囚居晚年」小組,當時這套專題尚未正式定名,我收到的第一份共用文件還寫著舊標題:老屋殺人。
仔細讀完裡頭的十幾篇稿子,我才知道,原來老屋殺人何其容易,形同凌遲酷刑。
就像前幾天有則非常不起眼,過去我根本不會放在心上的地方新聞:台北市士林一棟民宅失火,釀成一死二重傷。
至於被困在屋裡來不及逃亡的住戶,分別是七十九歲的重聽阿嬤,以及她兩名中年身障的孩子。
老屋殺人莫過於此。
滑倒、絆倒、漏電、漏水、剝奪人的尊嚴與隱私、逼迫人失去自由,陷入長期憂鬱。它不只發生在老年人身上,也是所有失能者、照護者、社福體系的惡夢。
不良於行,無法下樓看醫生的老阿嬤,必須倚靠兒女(多半也五、六十歲了),或請社工、消防隊把她「背」出門。
超過七十歲的弱勢租屋族,繭居五坪大雅房,廣播、社工、小窗台,是他和外界的唯一連結。
獨居奶奶家裡頭的熱水器壞了,找不到人修,只好每天從廚房燒水,再扛著水壺進浴室,倒進澡盆裡擦澡。
每有千萬種死法,就另有千萬種方法「活下去」。新聞裡揭露的聳動故事和數據,竟成了這群人努力活著的證明。
這是一系列談論生之慾的報導。
但「談論」和「讚揚」是兩回事,或許對士林母子,以及本專題的某些受訪者來說,他們繼續活下去的動力,只是在追尋解脫。
小時候我很喜歡加拿大民謠巨匠Neil Young的一段歌詞,27歲因年早逝的搖滾樂團Nirvana主唱Kurt Cobain在遺書裡也寫了這句話。
“It's better to burn out than to fade away.”
以前只覺得,叛逆的藝術家性格太酷了。長大後害怕與顧慮的事物越來越多,才慢慢懂得「自由地」活著,並在臨終前「接受」死亡如此困難。
我們無法改變悲劇,悲劇甚至不一定和制度、政策等大道理相關,就像受訪者們屢次提到「沒辦法,就是遇到了」、「只能活一天算一天」。
它可能只是命中注定,將屆三十歲的我,也早沒了二十二歲時對社會的浪漫妄想。
但至少在行有餘力之年,我們是不是能撐出更多空間,幫到一位是一位,讓更多人有機會帶著尊嚴離開呢?
我覺得所有社會議題的終點都指向這:減少生命中讓我們痛苦、煩惱、不自由的事物。大至民主、小至民生。
我不知道士林母子的其它資料,但我會試著記住他們。和阮國非、裴宰炯、陳鳳翔、張森文、畢安生、周梓樂……這些我多半沒有親眼見過面,卻曾在職涯中鍵入報導裡的,這些曾被某種事物壓迫,身不由己的名字放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