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韓推公民電廠 穩健比施政KPI更重要
歐盟收取碳關稅在即,國際大廠紛要求供應鏈全面使用綠電,以貿易立國的台灣首當其衝。但專家眼中,台灣師法德國能源轉型,只「學了皮毛」,公民電廠是最顯著的案例之一。目前全歐約有三千八百家能源合作社,是大型電力公司之外,發展綠電的主力部隊;台灣自二〇一七年公告《能源轉型白皮書》至今,僅五家萌芽。
以同樣陷入能源轉型困境的鄰居為例,韓國首爾市率先在二〇一二年喊出「減掉一座核電廠」口號。官方繪製首爾市日照地圖,供民眾了解自家適合發電的方位,也補助民眾自行安裝太陽能板,或投資參與公民電廠運作,不只屋頂,連陽台都成目標。
第一階段結束,首爾市號稱減掉九十六億用電,接著宣告「二〇二二,太陽城市」政策,力拚光電成長至少八倍,安裝量達一百萬戶。日本環境大臣小泉進次郎也在今年四月提出,擬將屋頂型光電視為全民「義務」。
「前往目標的路上,走穩也很重要。」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主任吳心萍也舉例,日本京都市發包競標時,分別為商業電廠、公民電廠設計兩套標準,只要公民提出對地方有益的企劃,即使資本不如大廠,仍有機會一搏。她更建議,金融業應把「環境社會治理(ESG)」列入融資參考,如德國、法國已上路多年。
吳心萍直言,公民電廠資本額偏低,「很難和財力雄厚的商業大廠競爭。」搶不到政府出租的公有地,銀行又不願點頭融資。吳心萍透露,某些單位招標蓋了光電版,卻缺乏配套,彷彿「只是提供場地,屋頂上蓋的東西與我無關。」
至於能源局推行的「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也遭各團體批評限制過多。該獎勵規定,一案的發電潛力需達六十瓩,且申請地點以單一村、里為限。吳心萍指出,「如果多間民宅加總才有六十瓩,或民間組織的成員橫跨各村落,就不符合資格。」
新北綠能社區合作社理事主席許慧明是台電退休員工,對此深有感觸。他形容,公民電廠應是螞蟻雄兵,既填補綠電缺口,也深入鄉里,讓民眾理解「電力何其珍貴」。若以現況繼續和大廠競爭,發展將停滯不前。
「活化閒置空間,發電還帶動社區發展,其實是在幫助政府。」許慧明說,民間組織費盡心力蓋起電廠,當資源無法滾動,甚至曇花一現,對台灣能源轉型是非常大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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