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民眾維修權 歐盟催動新變革
電腦、手機壞了自己修、零件自己買來裝,十多年前還是平常的事情,但功能更加複雜的智慧手機普及後,因業者大量採用不可更換的記憶體或電池,或以特殊方式封裝,用戶買了高價的產品,卻失去了產品的「維修權」(right to repair),當「修理比買還貴」,自然使得消費者看到產品壞了就換新機。
2020年起歐盟推動「循環經濟行動計畫」,希望延長3C科技產品的使用周期,兼顧環保與消費者成本,今年4月,歐盟投票通過訂立「維修權」,今年年底有望成為正式法令,讓用戶更有自行維修3C產品的機會。
據歐盟規範,未來維修權法案要求科技產品製造商必須在包裝上標註「維修指數」、產品聲明周期及消費者可取得的零件。以「維修權」延長科技產品使用年限並減輕用戶維修費用。
去年底蘋果開放維修權,讓用戶可自己修手機,最近三星、Google、微軟也與專業維修業者合作,讓用戶能買原廠零件進行維修。不過,在硬體之外,歐盟已經開始著眼軟體市場,德國政府要求手機業者延長系統安全更新、版本更新及保固期, 德國可能立法強制要求手機系統更新年限需延長至七年。
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指出,近年蘋果公司開放提供iPhone電池,讓電信業者協助用戶維修,就是支持永續發展的概念。近兩年台灣大不定期推動Android手機電池更換與二手手機回收,前者延長了手機壽命,後者以回收方式把可再利用的手機送到次級市場、發展中國家,延續手機的生命。
對業者來說,回收手機簡單,但手機種類繁多,回收後要「再利用」相對困難。林之晨說,回收手機數量不夠多,無法達到同款手機「規模經濟」,現在只能先從大品牌回收、維修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