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n 陽光行動 軌道建設變錢坑
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專家:地方付不出的前瞻建設應終止 免財政崩壞

前瞻建設中,有些是中央全額補助,有些地方自籌,可能破壞財政紀律。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說,這是中央為了不受一般財政紀律法規約束,專門制定「前瞻特別條例」,補助多寡都握在中央手中,當縣市長與中央是相同政黨,就有機會得到高額補助,若是不同政黨,補助可能斷炊或被調高自籌款比例;地方政府若評估無法支付前瞻建設,應及早終止,避免財政全面崩壞。

陳國樑指出,一九九九年隨著地方制度法修正財劃法後,地方行政區域已翻轉為「六都十六縣市」,財劃法至今文風不動,目前大筆的稅金都被中央收走,如占總稅收七成的所得稅與營業稅皆為國稅,中央再透過統籌款和補助,作為規範地方施政的籌碼,地方想找財源,其實沒什麼辦法。陳國樑說,建議先將所得稅與消費稅下放給地方,縣市才會努力招商、提供在地就業及居住機會,對在地發展肯定有幫助。

中央大學社科系教授王保鍵說,修法時要思考哪些建設不再由地方負擔,而是回到中央負責;另在地方稅法通則,早就讓縣市能開徵特別稅,但就怕得罪選民。以英國倫敦軌道建設為例,中央有補助,但主要仍靠地方向居民多收稅,專款專用蓋軌道,要讓居民知道,為了建設須負擔更多義務。

除了財劃法外,地方政府近年來瘋開軌道支票,以爭取捷運建設作為重要政見,也是造成今日地方財政負擔沉重的關鍵因素。王保鍵感嘆,地方政府看到前瞻建設計畫這塊大餅,如果不去爭取可能很難對選民交代,但爭取到經費,各縣市仍要負擔不同比例的自籌款,未來還有相當的營運成本;即使修財劃法或許能減輕地方負擔,但地方爭取中央經費時要三思,應先評估好自身的財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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