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n 陽光行動 減速標線缺規範
台北市自二○二○年起試辦「彩色標記行穿線」,使車輛駕駛人通過路口時提高警覺並降低行車速度。圖為台北市士林區忠義街的行穿線。記者林伯東/攝影

台北市自二○二○年起試辦「彩色標記行穿線」,使車輛駕駛人通過路口時提高警覺並降低行車速度。圖為台北市士林區忠義街的行穿線。記者林伯東/攝影

新型減速標線遍地開花 民眾看嘸

為引導駕駛減速降災,多個縣市陸續試辦畫設楔形、閃電型折線等新型減速標線,但在國外廣為使用的標線,卻因交通部遲未修法納入規範,以致十年來始終停在「試辦階段」,有縣市只好試辦完就塗銷,不僅因缺乏統一規定及宣導,多數民眾對新型標線「有看沒有懂」,專家更批評中央的作為,等同把地方政府當成「小畫家」。

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表示,地方畫設的楔形標線等因未入法,若地方自行畫設,才會要求塗銷;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則稱道路主管機關須函報交通部同意後才能試辦,若要入法,地方需提試辦前後成效,再由交通部找專家學者檢視。

交通部進一步解釋,收到台北市二○二一年提送試辦成果的評估報告後,今年九月已討論確認通過,近日更已預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草案,除將楔形標線以「視覺化減速標線」納入規範,統一畫設標準,其他還包括「綠斑馬線」保護行人等。

不過交通部對減速標線入法過於被動,引發各界批評。台灣交通安全協會顧問「火花羅」說,地方各畫各的、陸續試辦達十年,中央難辭其咎,交通部應主動入法明定用途、規範道路使用情境,地方才能有所依歸。

中央警察大學交通學系教授曾平毅批評,「真是把大家當小畫家」。新型減速標線雖是小手段,若使用得當可發揮效果。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理事羅宜也說,交通三E(工程、教育及執法)首重工程,新型減速標線不入法就無強制力,也不能開罰,等同少了政策工具當後盾,使地方無所適從。

臉書粉絲專頁「標線改造台灣路」創辦人劉冠頡說,交通部長期著重車流管理,缺乏工程人才,精通工程者多在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導致標線入法與否不受重視。但標線不入法,地方就不敢擴大規畫,擔心出狀況無法源依據,且各縣市試辦期間畫設的減速標線尺寸不一,使民眾行經不同縣市,還需適應不同標線。

劉冠頡舉例,不少縣市都曾試辦的楔形標線,透過標線讓駕駛於視覺上以為路寬縮減,藉以降低車速,但很多民眾直呼「看不懂」,甚至以為在畫「賽車道」;而常見的彩色鋪面,某縣市畫紅色,其他縣市卻畫黃色,民眾當然會混淆。曾平毅建議,畫上新型減速標線後,交通單位應加強教育宣導,從工程、教育再到執法,才能展現周延的交通三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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