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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基相互接續...忽略小發票 企業吃大虧

「不要以為一、兩張進貨發票被稅捐機關剔除是小事...小看5%的營業稅,會讓公司吃大虧。」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副教授黃士洲說,營業稅一旦被核定,會影響之後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和未分配盈餘稅。

本案A公司被剔除455萬多元進貨成本,還被視為虛報,結果上述三稅合計遭補稅逾123萬元,罰鍰逾103萬元。

黃士洲說,一直以來,稅和稅之間,有所謂「稅基相互接續」的問題。比如說,公司先有一筆銷售,繳了營業稅;隔年申報營所稅,這銷售就變成營所稅的稅基,減去進貨成本就是所得,也就是公司的盈餘;這盈餘沒有分派給股東,會被加徵10%的未分配盈餘稅。

如果納稅人沒有警覺,想說5%的營業稅不高,沒花時間去爭執幾張進項發票的真偽,公司會計或代記帳的業者又沒注意,把這已被剔除的進貨成本再報為營所稅的成本,一條稅務處理的運送線就會啟動運作。

黃士洲說,國稅局的營業稅科處理完後,就會移送到營所稅科,從營業稅調到營所稅、未分配盈餘稅,A公司就是這樣一路被補稅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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