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n 陽光行動 校園營養午餐 營養午餐大回響
國教署正研擬「午餐自治條例」,透過中央立法保障國中小午餐的「營養」品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教署正研擬「午餐自治條例」,透過中央立法保障國中小午餐的「營養」品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增聘營養師、廚工 教部擬午餐條例

聯合報系願景工程「校園營養午餐吃得好」系列報導,凸顯國中小營養午餐營養師太少、城鄉差異懸殊等問題,獲教育部正面回響,本周宣布制定常態性經費充實營養午餐人力,包括補助營養師和廚工薪資,並優先補助偏鄉小校廚工。

國教署署長邱乾國指出,日本一九五四年便針對學校午餐制定「學校給食法」,台灣相關規定不是散見各法、便是由地方政府各行其是。他透露國教署也正研擬「午餐自治條例」,透過中央立法保障國中小午餐的「營養」品質。

國教署十三日公布「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所屬公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充實學校午餐人力要點」,邱乾國指出,過去規定四十班以上的學校才可聘雇一名營養師,全台僅三百多名營養師。要點修正為,未達四十班的學校,可與鄰近學校湊足四十班,進而合聘營養師。

至於廚工,過去規定須學生滿五十人才可聘請廚工,新辦法規定只要屬偏遠地區學校,並設有廚房,學生數五十名以下者,也可補助一名廚工。要點並規定,優先補助偏遠學校廚工所需經費。

邱乾國指出,聘營養師和廚工的經費,主要由國教署補助,為常態性經費,專款專用。過去有學校因缺乏經費,將午餐食材的經費挪至廚工薪資,造成品質低落,國教署希望透過補助,給予廚工穩定足夠的薪資。

此外,國教署研擬設置「午餐執秘」,負責食材登錄等行政工作,將由教師擔任,任職者一周可減少四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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