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n 陽光行動 隱私網戰 數位資本主義
社群媒體平台透過蒐集個人資料來推播相關議題給閱聽人,導致閱聽人只聽到自己認同的新聞,產生同溫層效應。 美聯社

社群媒體平台透過蒐集個人資料來推播相關議題給閱聽人,導致閱聽人只聽到自己認同的新聞,產生同溫層效應。 美聯社

個人篇/對策1:別為網民篩選訊息

民眾黨立委高虹安表示,科技巨頭透過蒐集個人資料來推播相關議題給閱聽人,導致閱聽人只聽到自己認同的新聞,產生同溫層效應,更可能把正確訊息誤會是假訊息。她認為,科技大廠需負兩項企業責任,一為與第三方合作以中立態度審查訊息真假,一是不要再依照接收者的習慣,為閱聽人篩選訊息,應平均推播不同意見的「真訊息」、不分立場散播出去。

高虹安指出,歐洲認為只要有強大的經濟地位、對市場有重大影響力,或是有強大的媒介地位,都會被視為守門人,並受到數位市場法案規範,科技巨頭也要承擔更大網路管理責任,是政府可以思考的立法方向,科技網路進步是一體兩面,一面是便利性,一面是加速不實消息對社會的危險性。

高虹安表示,台北市電腦公會2019年宣布《不實訊息防治業者自律準則》,第一階段有Google、LINE、Facebook、Yahoo奇摩、PTT 等在台灣有高影響力的網路社群平台加入,政府應思考以什麼角色介入管理,是否可能影響言論自由,或參考歐盟經驗提升媒體識讀與素養,最終才是法律制定規範。

有業者認為,臉書、Google等國際業者拿走大量廣告收益,卻留下一堆垃圾,例如假訊息,違法數位廣告及詐騙等,與台灣業者規管法規有相當大落差。高虹安認為,這些問題的確出現在現實生活,目前法規中,《災害防治法》對於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廣播電視法》當中對電視業、廣播業者規範;但這些法令,從未針對國際業者平台上散布假消息進行規範。

高虹安表示,以執行面來看,難以要求國際業者,國際業者雖有努力但有限,最重要還是民眾媒體素養,另一方面,國際化的社會,訊息來源不受國界限制,政府也應思考法律規範可與多國聯合制定相關法令,杜絕假訊息及詐騙廣告,督促國際業者把關相關問題。

高虹安表示,Google、亞馬遜、臉書、微軟等網路平台公司用自身技術或取國家或人民數據,是國家無法限制或制止的,加上網路平台雲端化,資料被上傳到境外平台公司,反因為企業所屬母國政策,讓其他國家喪失網路主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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