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n 陽光行動 照顧殺人 回響與追蹤報導
長期照顧失智或失能家人的壓力,常造成許多家庭發生難以挽回的憾事。圖為示意圖。
記者林俊良/攝影

長期照顧失智或失能家人的壓力,常造成許多家庭發生難以挽回的憾事。圖為示意圖。 記者林俊良/攝影

照顧殺人擬修法免入獄 掀論戰

台灣因照護壓力衍生的殺人案件,十年來發生近百件,法務部最近拋出有意修法、讓因長期照護等特殊犯案者有獲得緩刑或緩起訴、不用入獄服刑的機會,引發各方熱議。肯定者認為,這類犯罪者是情有可原;質疑者則擔憂,是否衍生照顧不了就可殺人的道德風險;但都認為修法無法解決根本問題,更重要是長照等社會安全網的破洞要補好。

台灣因進入高齡社會,老老照護或因照顧久病家人,累積經濟、心理壓力造成的弒親命案,近年來不斷在台灣社會底層上演,曾有法官在審理類似案件時,雖極度同情被告、但殺人罪最輕法定是十年有期徒刑,即使依自首、情堪憫恕而兩度減刑,仍只能判兩年半,不符合兩年以下才能緩刑條件。

去年本報與願景工程基金會推出照顧殺人報導後,引起諸多回響,不少人提出日本前幾年發生丈夫勒死照顧十年的失智妻案子,法官最後判三年、緩刑五年,呼籲國內修法。法學教授陳長文更投書指出,追根究柢是政府對重度長照治理失能。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黃謀信說,「法律訂死在那邊,怎麼判都要坐牢」,但類似案件有特殊犯案動機,若再以囚禁懲罰,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也違背國民法律感情。

法務部最近研議三種修法可能性,一是放寬緩刑條件從目前的「兩年以下」修正為「三年以下」;其次是放寬緩起訴條件、讓類似長照悲歌的案件有緩起訴機會;三是增訂獨立處罰規定。

照顧壓力殺人 製表/林孟潔
照顧壓力殺人 製表/林孟潔

黃謀信分析,日本的刑法規定「三年以下」得判緩刑,因此因長照殺人的犯罪者,有機會免入監;另外,若檢察官能在「緩起訴」階段就有權處理這類案件,當事人更可免除後續的訟累,但因相關規定屬於司法院主管的刑事訴訟法,仍待進一步溝通、討論。

法務部官員說,長照悲歌揭露弱勢族群因長期照護所造成的各種身心問題,長照殺人令人心痛,為兼顧法、理、情,最快下個月將提交刑法研修小組討論。

陳長文對法務部願意啟動修法表示肯定,他說,早就該做,既然有心修法就別牛步化,快決定哪種方案最可行,但法律只是其中一部分,更重要是政府的社福政策與資源,能否照顧到需要的人。

有學者指出,修法降低長照殺人者刑罰是最後一步,政府應將問題層面拉高到行政院,探討照護時間長短等因素與犯罪的連動性、何者為高危險群,鑑往知來才能「預防」長照殺人的發生。

長期關注此議題的家總秘書長陳景寧說,「長照悲歌」根源是長照服務不夠用、不好用,多數都發生在重度失能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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