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強制力 台灣碳標籤若有似無
環保署二○○九年就推出產品碳標籤機制,但至今仍屬於鼓勵性質。在環保團體眼中,碳標籤若有似無,減碳門檻也很低,加上政府未積極推廣、宣傳,讓這項驅動生活減碳的好工具幾乎自廢武功。
環保署統計,截至今年八月底,審查通過一七九家業者,累計核發一二四○件產品「碳足跡標籤」,還在有效期限內的有四一五件;另一種是「碳足跡減量標籤」,環保署審查通過廿七家業者,累計核發八十三件產品碳足跡減量標籤,五十六件還在效期內。
碳標籤推動十多年,為何進展緩慢?綠色和平組織專案經理鄭楚忻分析,台灣的碳標籤系統一直是自願性質,一種是「碳(足跡)標籤」,用意在揭露產品的碳排量查核結果;另一種是「減碳標籤」,只要五年內減碳超過百分之三的企業就可以申請,但國際趨勢已在談淨零碳排,這項標準已經過時。
鄭楚忻說,改變生活習慣是邁向淨零成功與否的關鍵,國人對永續、減碳的理解度還不高,很多人買東西只會看賞味期限、內容物和價格,不太理解碳標籤的意義。
「對企業來說,碳標籤沒強制力、若有似無。」鄭楚忻說,既不硬性規定,企業也無需求,就不太會去申請碳標籤,做外銷生意的企業更不會申請台灣的碳標籤。她認為,如果消費者和政府很在意產品是否氣候友善,碳標籤就有意義;未來要訂「氣候變遷因應法」,企業有做碳盤查、繳碳費的壓力,將有助於推動碳標籤。
中興大學森林學系特聘教授柳婉郁說,碳標籤標示製程或服務的排碳量,要追求二○五○淨零,政府更應強化推動碳足跡計算與碳標籤,落實企業與產品碳排揭露,透過消費行為,由下而上驅動企業加大碳減力道。
環保署管考處副處長巫月春表示,產品碳標籤要考慮原料取得、製造、銷售、使用、廢棄等五個階段的碳足跡,同是瓶裝水,水源、製程不同,樣態就不一樣。洗髮精也是,各品牌用的配方、製程都不同,很難用一紙公文要求各行業的產品都來申請碳標籤,這是過去推動的困難之處。
巫月春表示,這幾年企業、民眾對減碳生活的觀念逐漸清晰,也比較願意投入;未來「氣候變遷因應法」完成立法,就會要求一定規模的產品業者必須申請碳標籤。例如瓶裝水的企業家數已達到一定規模,就會要求同業一起貼上碳標籤、標示產品的碳足跡,讓消費者採購時明辨選擇,環保署則會擴大宣傳,鼓勵消費低碳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