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響/全台壞橋逾2成 中央促地方再提維修經費
聯合報陽光行動專題探討全台逾兩成須維修橋梁礙於地方財政困窘等因素,無法如期完成維修等問題引起重視,雲林、嘉義縣政府都指出,昨已接獲交通部公路總局通知,要各縣市提報包含非公路系統的U三、U四橋梁數量及所需維修改建經費,協助專案處理。
公路總局表示,南方澳大橋斷橋事件發生後,行政院以「協助縣市政府加速整建受損橋梁三年計畫」,總經費十四點二六億元專案補助一○一座橋梁檢測及整建均已完成。針對一年內須檢修完成的U3橋梁所需經費,由主計總處透過汽燃費等統籌分配款逕撥縣市政府使用,尚未完成維修部分乃缺工缺料導致發包困難造成,地方政府所轄U3橋梁維修經費較大者,可透過公路總局及營建署生活圈計畫補助。雲林縣政府五月十七日提報「四湖鄉雲122-1線海新橋改建工程」計畫,擬爭取納入「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補助,規畫改建成橋長九十公尺、寬七公尺的四跨矩形預力混凝土密排梁橋,總工程費一億兩百五十萬元,六月廿九日辦理現勘提出具體建議改善意見,已請雲林縣政府一個月內提送修正資料再續審議。
雲林縣政府工務處表示,全縣現有八十五座U三等級橋梁,共二七九個構件待修,其中十四座縣府已籌到經費修繕,剩餘七十一座中有七座在今年已提升到U四等級,須拆除重建,所需經費約三億元、U三橋梁共六十四座經費需求四三九二萬元,將向公路總局提報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