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查移工爭議多 法律灰色地帶
警察查緝失聯移工執法爭議多,曾將合法移工上銬又「丟包」,還盤查一名新住民二代少年致撞破相。員警多批評,抓移工非警察本質工作,應回歸移民署;有律師認為,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若移工無犯罪嫌疑,警察盤查及上銬欠缺法源依據,應檢討修法。
新北市謝姓警員二○二一年八月巡邏,懷疑在騎樓的一名菲律賓女子是失聯移工,盤查上銬帶回派出所,查證是合法移工後「丟包」路邊;彰化縣三名警察七月盤查一名母親是越南配偶的男高中生,他嚇到逃跑,最後撞到耕耘機被壓制,頭破血流縫十七針。
警政署今年二月發函要求各警察機關加強查緝,五、六月為期兩個月查獲每名失聯移工,從一支嘉獎調高為兩支。官警說,已恢復一支嘉獎,勞動部則提供獎金,查獲一人九百元,雖屬鼓勵性質,但各警局可能憂移工影響治安或想拚獎勵而「用力過猛」。
另外,警查移工處於法律灰色地帶。律師林蔡承說,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經合法檢查拒絕出示可罰二千元,但「依法令賦予權責公務員」是否含警察及能否使用強制力有爭議,條文也未提及警察可上銬,且依警職法須「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發動盤查,不能僅因皮膚黝黑而盤查,若移民署人力不足,應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保障警察執法。
失聯移工已被政府視為國安問題,但主要負責查緝失聯移工的移民署,曾有專勤隊在查緝時,遭業者抗拒、還用怪手搗毀公務車,狼狽報警。
有移民官認為,移民署人力不足,龐大業務排擠查緝能量,且專業經驗斷層,欠缺勤務規畫及臨場應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