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n 陽光行動 空中血滴子危機
2013年當時九歲的鄭姓女童和母親經過屋齡逾30年的「京華大廈」,遭外牆面剝落的磁磚和混凝土塊砸傷;之後雖架設防護網,網上仍有剝落磁磚碎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2013年當時九歲的鄭姓女童和母親經過屋齡逾30年的「京華大廈」,遭外牆面剝落的磁磚和混凝土塊砸傷;之後雖架設防護網,網上仍有剝落磁磚碎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磁磚砸傷童 整棟住戶被告

台灣民眾長期對住宅環境的態度為「顧內不顧外」,電梯故障、漏水才整修,外牆斑駁卻視而不見,使路過民眾處於風險中。十一年前一起外牆磁磚剝落造成女童顱骨骨折、無法自理,社區住戶因沒有擔負維修責任,全數遭起訴案件。

二○一三年五月五日晚間十時許,當時九歲的鄭姓女童和母親剛吃完火鍋,離開時經過台北市民權東路二段、屋齡逾卅年的「京華大廈」,遭六、七樓外牆面剝落的磁磚和混凝土塊砸傷頭部,女童的顱骨因此凹陷性骨折,花三百多萬元治療,更留下跛行、無法跑步後遺症。鄭母認為住戶互推責任、不聞不問,而且沒有管委會,因此控告一至十二樓,共十三名房屋所有權人。

台北地檢署二○一四年援引高等法院、台中高分院民事判決及前大法官王澤鑑著作,認為公寓大廈外牆是建築物主要構造,由全體住戶共同使用,外牆屬共用性質,不會因為有無管委會而有所不同。檢方也認為,在法律上,大樓全體住戶應共同擔負維護外牆安全義務,大樓全體住戶均有過失,依法將過失致重傷罪嫌起訴。住戶在一審宣判前就和鄭母達成和解,鄭母撤回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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