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回傳統名 保險理賠遇麻煩
2025-06-10 00:20:05聯合報 / 記者劉星君、尤聰光/專題報導
屏東縣部落藝術工作者佬祖婚後回復傳統名字「佬祖.魯魯安.達拉拔丹Laucu.Druluan.Dalapadhan」,採漢字音譯並列原住民文字,光中文就多達九字,加上羅馬拼音字數多,曾在處理保險時被要求簽切結書,證明不是外國人,他覺得很荒謬。
佬祖說,改回傳統名字後,他的銀行帳戶名稱無法列入羅馬拼音,以致保險理賠金不能直接匯戶頭,須另開支票。
佬祖妻子王雅蘭也改漢名加原民族文字,結果她的身分證配偶欄欄位須改用手寫的才能寫入丈夫的名字;買機票也很麻煩,因為丈夫的族名含標點符號,名字與名字中間有一個點,必須要到櫃檯手寫姓名重複確認。
「恢復傳統名後真的很麻煩。」排灣族人古拉利.馬發拉恩杰.吉盧說,有次開車遇到臨檢,警察看他的駕照名字以為是外籍移工;在國內搭飛機,安檢人員比對他的名字時都一臉狐疑。有次參加朋友婚禮,主持人介紹他的原住民名字,也被以為是新郎的外籍移工好友,好在新郎出面說明,才化解尷尬。
二○一七年曾發生台東一名男大生搭乘國內線航班,訂位時用原住民姓名,報到時出示有漢名及羅馬拼音族名並列的身分證,遭地勤質問「為何不是用中文姓名訂位?」當事人表明是用族名訂位,就在身分證上,地勤卻誤以為原住民名是英文,要當事人出示有效的英文證件才可登機,被質疑歧視原住民,最後航空公司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