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n 陽光行動 工地失序釀災害

規避停工 出事不敢叫救護車

台灣職災長年未見改善,過去五年重大災害死亡千人率平均數為千分之○點○二七六,幾乎是日本、新加坡的兩倍,營建工程業更高達千分之○點一七七六。工業傷害受害人協會專員劉念雲說,營造「慘」業職災居高不下,非死即傷的受害勞工往往最弱勢。

營建工程業是各產業中職災發生率次高的產業,僅次礦業與土石採取業。職安署統計營造業常見職災是跌倒與墜落事故,連台積電等高科技廠房工程,也屢傳工安意外。

勞動部統計去年約二八七人死於職災,平均每一點二天就有一名勞工喪命;另有上萬人因職災致殘,難以繼續工作,這還不包括未通報的「黑數」。劉念雲指出,職災除非發生在商場或街頭,波及消費者或路人,否則難被重視;營造業甚至存在「發生意外不叫救護車」歪風,規避勞檢與停工風險,業界其實早已研發出防切割、夾傷裝置,但為趕工,傷害意外頻繁發生。

營造業長期存在的分包制度常引發職災。劉念雲說,曾有工人在公共工程施工時,明明事前通報斷電,實際工作時電流仍通,導致感電受傷,箇中原因是缺乏統籌管理與安全協調;許多營建工程發包給不同單位,卻未確實監督,建立有效協調機制導致意外。

他強調,業者常靠契約規避責任,若有職災概由包商負責,業主往往能全身而退;許多工地實際負責人是被掛名為工地主任的資深工人,最後刑責落在這些基層主管身上。

專家表示,職災起因常是工期壓縮、預算不足與管理鬆散,若不從結構改變起,將責任回歸事業主,要求投入更多資源落實勞安規定,否則職災問題難以解決。

劉念雲說,職災不只是工地事故,對受害勞工而言無法工作,家庭就失去經濟來源,還要花數年打官司,現行職災保險給付普遍不足,難以支撐醫療、看護與重建費用,遑論重返職場,這是未被正視的缺口。

相關文章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