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簽條件比較好?資訊不對等…住戶怕簽賣身契
「民辦都更不易推成,基本上是建商與住戶的信任感不足,說穿了就是利益分配搞不定。」北市府官員說,過去辦理都更案件,很多人都認為早簽早吃虧、晚簽條件會比較好,容易造成實施者(建商)與所有權人(住戶)彼此不信任,致使都更案不易推動,這也反映出雙方資訊不對等的問題。
老張住的房子屋齡已經30年,外表相當老舊,而他每次回家要爬四層樓,也讓年邁的老張倍覺辛苦。先前有建商主動向他提出可辦理都更,且可以「一坪換一坪」,老張毫不猶豫的就簽下了同意書。
沒想到,建商又來告訴他,沒辦法一坪換一坪,老張未來可獲分配的居住面積大大縮水,老張深感受騙,想到這房子是自己年輕打拚才購置的,心有不甘下,決定撤回同意書,建商卻告訴他,「來不及了,沒辦法撤回」。
過去有人常稱都更同意書是「空白授權」,有如「賣身契」,因為房屋所有權人在不知道房屋的設計、未來可以分配多少,就要簽下同意書,萬一後來都更內容有明顯改變,住戶卻不能退出,毫無保障。
北市府官員指出,都更案件推動受阻的癥結,主要是民眾與建商對於權利價值認知差距過大所致,這個問題除了請公正的第三者進行鑑價外,雙方也要多溝通,以縮短彼此的認知差距,讓都更案得以順利推動。
畢竟建商或開發者投入資金辦理都更案,有成本考量,遇到少數民眾堅決不願參與都更,會讓整個案子無限期停擺,將使其成本難以控制,投資風險升高。
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表示,一個案子八年還有人要做,代表裡面有潛藏的利益,不過,民間也不要太貪心,權利變換要談好,需要有社會信賴感,不要漫天喊價,要相信專業的團隊,經過國家考試通過的估價師提出來的價格都不相信,還要怎麼辦?住戶不要動輒提告,要尊重行政本質的公平性,多溝通、協調,否則什麼事都到法院裁決就好了。
市府官員說,民辦都更當然也有成功案件,例如北市尚華仁愛大樓都更案,是以自主都更的方式辦理的,因為921震災受創急需重建,所以原住戶發起籌組更新會為實施者,所有權人57位,成功整合大家的意見,然後由更新會邀請多家公、民營銀行參與評選,經多次辦理說明會,由全體住戶票決,最後第一銀行取得協助更新重建權利。
據指出,因該都更案的地點位於北市精華地段仁愛路四段,正臨國父紀念館、鄰近台北市政府及市議會,所以都更後住戶房價由每坪50萬翻倍為100萬以上,此案一直是北市府更新處官員口中的神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