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觀點/信用卡存發票 最佳選擇
信用卡消費,還無法取代現金成為支付主流,但在台灣,刷卡消費並沒有城鄉差距的困擾。為了讓電子發票更普及,有立委提案,應該將信用卡列為電子發票載具的行列。
根據估計,政府若能夠開放信用卡做為電子發票的載具,無紙化發票的比重,將從目前不到6%,直線上升到15%。
依據金管會的統計,截至去年12月底為止,流通的信用卡多達3,595萬張,等同平均每個人身邊,至少有1.56張信用卡;信用卡的消費金額也很驚人,去年一年總刷卡已破1.91兆元,年增8.52%。
立委盧秀燕認為,電子發票載具選擇多是一件好事,但若缺乏便利性,再多也無法勾起民眾索取電子發票的興趣。開放信用卡成為發票載具,不該是問題。
今年30歲,在連鎖書店上班的吳小姐,皮包裡有三張常用的信用卡。她說,紙本發票常會隨手亂丟,如果信用卡付款同時能紀錄發票,對她而言,少了整理發票的麻煩,更不怕一不小心丟掉中獎發票。
然而,消費者對信用卡成為第四種共通性載具的期待,行政部門還在猶疑不決。財政部與金管會因為個資問題喬不攏,在缺乏法源支撐之下,信用卡變載具,目前八字還沒一撇。
經常接觸民意的立法委員,則已先行發難。由盧秀燕提案,包括國民黨籍立委費鴻泰、孫大千、李貴敏、羅明才,以及民進黨立委薛凌等共同聯署,要求財政部與金管會應該儘速將信用卡加入電子發票載具的行列。
提案指出,目前民眾常用的支付工具如金融卡、信用卡等,未能全面作為索取電子發票的媒介。金管會與財政部等相關單位應研議,在兼顧民眾個人資料保護與隱私安全的條件下,將信用卡等消費性支付工具納入索取電子發票媒介。
這項提案早在去(2013)年11月6日提出,至今毫無進展。行政部門針對「信用卡」能不能開放成為電子發票的載具,仍未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