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過勞的警察 如何拚治安?
警察任務性質特殊,工作未減、警力不增,硬套進公務員服務法框架導致上班畸形;不檢討勤業務合理化及警力缺口,勤休新制健康權只是空談,過勞的警察,如何拚治安?
警界重「數字管理」,專案、績效掛帥,刑案發生、破獲數檢討過甚,衍生出吃案、刑案紀錄造假弊端,無法就事實基礎防制犯罪,行政協助又包山包海,本質工作偏廢,累死警察亦無助治安。
重大社會治安突發個案,總會遭到各界關切,執政者如今追求空泛的「治安滿意度」,只看數據、輿情,不問事實;各部會主管法定警察協辦業務多如牛毛,警政署位階難推修法,遇官員開口也不敢拒絕。政府吃定警察「好用又聽話」,卻不願多編預算養警察,剝削警力如廉價勞工。
警政署長黃明昭屢推專案,恢復「春安工作」被諷「春安復辟」,因親赴抓人現場在立法院挨批作秀,反駁「部屬勤務幾十小時沒睡」。他事必躬親作風警界周知,工作態度值得肯定,但過度關注細節,恐無力推展重大政策;上行下效的「革命警察」,非健康永續的職場文化。
國家需專業治安團隊,而非「萬能」人民保母,近年執政黨介入警察人事嚴重,警方難回歸專業,也沒勇氣向上反映問題;鄉愿的警察,連超時狀況都不能浮出水面,遑論改革。
新制原是美意,但核心問題未解,警力不用在刀口,永遠不夠用,不合理的勤務、業務早該革除,盤點工作需求補足警力。沒有健康的警察就沒有治安,若想人民安居樂業,政府應先想想警察該做哪些事、哪些事不需再交給波麗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