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反基因資訊歧視法?
2025-07-22 00:00:00聯合報 / 蘇湘雲
針對基因資訊所帶來的各種困惑以及疑慮,美國於二○○八年五月立法通過「反基因資訊歧視法」(The Genetic Information Nondiscrimination Act of 2008),另建立完整遺傳諮詢師制度,希望能透過遺傳諮詢師詳細解說,讓民眾掌握自己的基因資訊,對於後續醫療、健康規畫,有著更清楚的藍圖。
美國第四十一任總統布希於二○○八年宣布施行「反基因資訊歧視法」,其中明文規定,商業保險公司不能將投保人的基因資訊當作承保、拒保、費率調整依據,不過壽險、傷殘險或長照險則不列入其中。
這項法案也規定,私人企業、公司雇主也不能以員工、求職者的基因資訊作為聘僱、解雇、升遷、調職標準。所謂的基因資訊不只包含員工、求職者本身,像其家人的基因檢測結果、家族病史等也都含括其中。但軍事人員等特殊族群則是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