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管輔助駕駛立法延宕 運安會:資料蒐集難
國道施工及事故處理緩撞車遭撞事故頻傳,肇事車裝有輔助駕駛系統比率不斷攀升,但國內尚無法規納管輔助駕駛系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表示,輔助駕駛系統多為國外專利,車商資料跟開發技術涉及商業機密,不容易取得,資料庫蒐集也還不夠齊全,因此影響立法進度。
不少先進國家陸續針對自駕車或駕駛輔助系統訂定規範,運安會今年四月雖表示將與交通部檢討,但至今仍停留在蒐集資料階段。
交通部路政司長林福山說,輔助駕駛系統車輛追撞事故多是「人」的問題,不少駕駛人習慣將輔助駕駛系統當自駕使用,又因自駕系統無論國內外都還在發展中階段,難以提出完備法規。現僅能針對輔助駕駛系統不當使用開罰,像是行駛國道,駕駛若雙手離開方向盤屬危險駕駛,最高可處三萬六千元罰鍰。
不過現行事故調查,卻難以釐清事故時車輛是否開啟輔助駕駛系統,高公局僅能就是否裝有輔助駕駛系統統計肇事率。
運安會主委林信得說,輔助駕駛系統很多都是國外專利,運安會近期才在論壇上與美國討論相關議題,但蒐集資料困難,包括車商資料跟開發技術涉及商業機密,不易取得,資料庫蒐集也還不夠齊全,因此影響進度。
運安會執行長蘇水灶則說,目前有蒐集到美國、日本、德國及法國二○一六年至今年針對輔助駕駛系統訂定法規,但台灣有自己的環境特性,須進一步研究。
交通學者、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說,訂定法規未必要等蒐集完車商技術、資料才著手,最基本的可從源頭管理,像是發生事故時除了駕駛人外,也應釐清車商責任,包括向消費者介紹產品時是否有足夠說明或誇大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