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保落後實務 醫、病、健保三輸
商業保險長年設下「不住院就不理賠」條款,為協助癌友申請理賠,醫師多會安排二天一夜短期住院,卻造成健保財務負擔。專家提及,癌症治療早就不一定要住院才能治療,綁定「不住院就不理賠」已不合時宜,但政府未正視此議題,最後搞得醫院、病人、健保三輸,行政院應號召衛福部、金管會,好好正視該如何調整國內保險制度。
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表示,過去沒人能預料,癌症從需躺在病床上全身裝滿儀器的重大疾病,到現在可能成為一種慢性病,即使是晚期患者,也不一定要住院,吃口服藥就能治療。只是現在的商保還是綁定「不住院就不理賠」條款,才會出現佛心的醫師為幫患者申請理賠,安排短期住院。
洪子仁說,病友申請商業保險,拜託醫師協助安排住院,但患者明明不需住院,被健保署揪到濫用健保資源,醫院就可能被核刪,醫院儼然是整起事件的夾心餅乾。商保未與時俱進,傷害醫院、患者及健保總額,政府應擔起責任,由行政院召集衛福部與金管會盤點健保、商保可能疏漏的問題。
前健保局總經理張鴻仁表示,商業保險業者未養一群專業團隊,審核病患的治療或用藥是否合理,但健保署具有該團隊,還握有「核刪」權利,保險業者幾乎都是盲目地跟著健保給付項目。如今健保署未能即時將高價癌藥納入給付,反期待用商保補健保,首要得解決商保審核能力不足課題。
健保署前署長李伯璋說,健保財務吃緊是事實,但保險業者在商言商,不可能做賠本生意,健保署若要透過商保補足健保,不一定一口氣補位到健保完全沒給付的項目,可以先從擴大健保的不足著手。舉例來說,健保假設已給付某款藥品,但僅供四十五歲以上患者使用,只是該藥品取得藥證的使用範圍是十八歲以上成人,商保可協助補足十八歲到四十五歲這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