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是凶手--殺人者是父母養成的嗎?
編按":
1999年,美國科羅拉多州科倫拜高中兩名學生--艾瑞克·哈里斯和狄倫·克萊伯德槍殺12名學生和1名教師,24人受傷,兩人隨即自殺身亡。自此,校園槍擊案成美國大患。
殺手之一狄倫的母親蘇.克萊伯德並未選擇搬離社區,多年後寫下為人母的懺情記。她也上TED演講,提醒世人:正常的家庭也可能養出殺人者;對兒子的精神疾患渾然不覺,至殺人自毀,她深自懊悔。
此處選刊《背離親緣》作者安德魯.所羅門的精彩序文。
痛苦啊,難道我非得與你共度一生嗎?──共享我的爐火、床鋪,
喔,最要不得的是,還得共享同一顆腦袋?
且在我進食當下,同時還得餵食你?
─埃德娜.聖文森.米萊(Edna St. Vincent Millay)
孩子若有明顯缺陷,我們都會咎責父母。十八世紀的想像主義理論相信孩童會身體畸形,是因為母親性飢渴卻沒表現出來。在二十世紀,據說同性戀是專橫的母親與消極的父親養出來的;孩子罹患精神分裂症反映出父母不自覺希望自己的孩子不存在;自閉症則是「冰箱母親」一手造成,她們冷淡無情,逼孩子躲進寂靜的堡壘。
我們現已明白,這些情結及非單一因素造成的症狀不是父母的態度或行為導致。然而我們卻依舊認為,要是能到殺手家一探究竟,父母的教子無方肯定顯而易見。
在世人眼中,孩子是可教化的,社會正義一向以此為特點,所以我們才會以矯正方式幫助少年更生,而非單單懲處了事。以此邏輯來推論,成年壞人或許壞得無可救藥,但壞孩子只不過是被帶壞罷了,因為孩子易受環境影響,是家長沒教好才會走偏,而非天生頑劣不馴。這討喜的樂觀見解或許不全然無錯,但要是由此推定父母就該負全責,實在有失公義。
我們堅信孩子犯罪都是父母的錯,主要有兩個理由。第一,脆弱的人若遭嚴重虐待、疏於照料,可能會出現反常行為。教養不當,可能會迫使這類孩童濫用藥物、加入幫派、捲入家暴、犯下偷竊罪。小時候曾受虐的人常有依附障礙,也會受強迫性重複衝動驅使,重演幼年見識過的攻擊行為。有些父母傷害了自己的孩子,但這不代表所有飽受折磨的孩子都有不是的父母。尤其荒唐、重大的犯罪通常都不是父母的作為誘發;這些犯行來得毫無緣由、不合邏輯,創傷不太可能是肇因。
第二個理由更有力。我們想要相信罪犯是由父母一手造成,如此一來,我們就能安慰自己,因為我們有好好教孩子,所以自個兒家不會遭殃。我之所以知道有此謬見,是因為我也曾這麼想。
二○○五年二月十九日,初次與湯姆和蘇.克萊伯德見面時,我以為自己一下子就會揪出他們的缺陷。當時我正在撰寫《背離親緣》(Far from the Tree),一本探討父母及其難搞的子女的書。
我以為可拿這對父母來當教養無方的象徵。我不認為他們是故意把孩子培養成殺人魔的,但我的確認為可從他們的故事見識到無以計數的明顯錯誤。
我不想要喜歡克萊伯德夫婦,因為喜歡上他們的代價,就是要承認所發生的一切不是他們的錯,如果不是他們的錯,我們大家就都自身難保。可惜我真的很喜歡他們。所以會面後我不禁思忖,科倫拜大屠殺的幕後推手是精神病態,任何一個家庭都有可能遭魔手侵襲,無從預測,也難以察覺;就像海嘯般,一切防禦措施都是白費心機,只會招來訕笑。
在蘇.克萊伯德的敘述中,科倫拜事件發生前,她是個住在市郊的平凡母親。當時我不認識她,但慘劇發生後,她堅強起來,從自身苦難汲取智慧。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十足的勇氣才能保持心中有愛。我有幸知悉她對朋友慷慨大方,天性活潑,情感豐沛,也能處處留心,所以這起悲劇才更令人摸不著頭緒。
我一開始認為克萊伯德夫婦應該跟孽子劃清關係,但最後我終於明白,譴責兒子犯行,對他的愛卻絲毫不減,遠遠更需要勇氣。書中每頁都充斥著哀慟之情,蘇對兒子強烈的情感昭然若揭。
她的書也證明了人性的複雜。她說好人也會做壞事,說我們全都有道德困惑,還說並不會因為人幹了壞事,其他行為及動機就遭磨滅。這本書所傳達的最重要訊息很駭人:你可能根本不懂自己的孩子,更糟的是,你的孩子根本無法捉摸。你害怕的陌生人或許是自己的兒子或女兒。
「我們讀童話故事給孩子聽,告訴他們世上有好人也有壞人,」蘇如此對我說,當時我正在撰寫《背離親緣》。「現在我絕不會這麼做。我會說每個人都能做善事,也能誤入歧途。愛一個人,他的好壞你都必須愛。」
科倫拜事件發生前,蘇工作的地方剛好跟假釋官辦公室在同一棟大樓,她覺得和前科犯一起搭電梯很恐怖,很孤立無援。悲劇發生後,她大為改觀。「我覺得他們就像我兒子一樣。這些人不過是因故誤入歧途,才會深陷可怕無望的困境中。聽見新聞上出現恐怖分子的報導時,我會心想:『那是某人的孩子。』科倫拜事件讓我覺得自己跟全人類的聯繫更為緊密,除此之外,任何事都不可能使我作此想。」喪親之痛會使人昏頭,大發惻隱之心。
有兩種犯罪最令人難受:一是孩子為受害者的犯罪,二是孩子為加害者的犯罪。在第一例中,我們為無辜的被害人感到痛心;在第二例中,我們因自己誤以為孩子天真無邪而感到痛心。
校園槍擊案是最聳人聽聞的犯罪,因為這兩個問題皆牽扯上,而在眾多校園槍擊案中,科倫拜事件至今仍為表率,是令其他罪犯拜服的終極楷模。艾瑞克.哈里斯(Eric Harris)及狄倫.克萊伯德(Dylan Klebold)唯我獨尊,殘虐無道,隨機發動攻擊,事前策劃極為縝密,在一大群沒頭沒腦的年輕叛逆分子眼中儼然是英雄。
不過大多數人都把他們當作心理有毛病的人,有些宗教團體甚至還視他們為撒旦崇拜的表徵。想保護孩子免於受這類暴力襲擊的人,曾屢次分析兩人的動機與目的。膽大包天的父母也想知道要如何確認自己的孩子會不會犯下這種罪。俗諺說得好,「明槍易躲,暗箭難防」;科倫拜事件正是源自蟄伏在眼前的危險暗箭突襲。
我們不可能把殺手看得一清二楚。我們活在愛歸咎的社會,有些受害者家屬不斷要求非得給出個一直遭「隱瞞」的「答案」才行,但不可能有什麼答案。當事人父母的確毫無所知,證明這點最佳的證據是,若他們知情,早就出手干預了。
傑佛遜郡(Jefferson County)治安法官約翰.狄維塔(John DeVita)如此形容兩名男孩:「他們隱瞞了這麼多事,實在令人想不通。騙起人來簡直如魚得水,冷靜沉著。」父母大都自以為對孩子瞭若指掌;不想被人摸透的孩子,內心所想自然會深藏不露。受害者家屬提出訴訟,是基於人性是可知的、內在思維邏輯可受監控、悲劇乃遵循可預測的模式等原則,但這些原則仍有待商榷。他們也曾找尋可改變憾事的遺漏資訊。
沙特(Jean-Paul Sartre)曾寫道:「邪惡不單只是表面上的樣子」,又補充一句,「得知其目的也無法消除邪惡。」看來丹佛(Denver)郊區的民眾不怎麼讀沙特。
艾瑞克似乎是個想殺人的精神病態,狄倫則是個想尋死的憂鬱症患者,兩人的瘋狂迥然不同,才會造就這場悲劇。要不是被艾瑞克牽著鼻子走,憂鬱的狄倫也不會變得想殺人。要是沒有拉狄倫下水的刺激感,艾瑞克大概會頓失誘因。
艾瑞克的惡意很驚人,狄倫的逆來順受也同樣驚人。狄倫寫道:「想到自殺,我就覺得有安息的希望,不管下輩子會到哪──終於不用再跟我自己、世界、宇宙奮戰──我的身心、所有地方、所有事物都將回歸安寧──我──我的靈魂(存在)。」他描述自己「在無邊無際的現實中,受著來自四面八方、永無止境的苦痛」。在他日記中最常出現的字眼是愛。
艾瑞克寫道:「你我可是天壤之別,你竟敢以為我跟你是同一物種。你不是人,是機器人……要是你曾惹我生氣,讓我看到你,你就死定了。」他在日記中寫到未來上大學後,要把女生騙到他房間,強暴她們,還寫著:「我想用我的牙齒把人的喉嚨撕開,像扯開易拉罐那樣。我想抓住弱不禁風的小高一,像匹惡狼般把他們撕裂,掐死他們,捏爆他們的頭,撕開他們的下巴,把他們的手臂折成兩半,讓他們瞧瞧誰才是上帝。」艾瑞克是失敗的希特勒;狄倫則是失敗的霍爾頓.考菲爾(Holden Caulfield)(譯註:霍爾頓.考菲爾是沙林傑小說《麥田捕手》的主人翁,性格孤僻叛逆,但其實內心充滿了愛)。
蘇.克萊伯德強調兒子的死跟自殺脫不了關係。曾對自殺有諸多著墨的卡爾.梅寧格(Karl Menninger)說,人要同時出現「想殺人、想被殺、想尋死」的念頭,才會自我了斷。想殺人的念頭不一定總會付諸實行,卻是整塊拼圖中至關重要的一片。艾瑞克想殺人,狄倫想尋死,而兩人都認為這些經歷是昇華神聖的必經之路;兩人都曾寫到,他們將透過殺戮脫胎化為神。
兩人華而不實的拙劣妄想跟一般青少年沒兩樣。殺戮接近尾聲時,在科倫拜高中校園中,躲在學校餐廳的目擊者聽到其中一名兇手說:「今天世界即將終結。今天是我們死去的日子。」他幼稚得將自我和他人混為一談。卻斯特頓(G. K. Chesterton)曾寫道:「殺人者只會殺死一個人,自殺者則會殺死所有的人,在他看來,他滅絕了全世界。」
為精神疾患喉舌的人指出,多數犯罪都不是出自精神疾患之手,而且大多數精神疾病患者都不會犯罪。若認為科倫拜事件是由心智正常的人所犯,代表了什麼?許多罪大家忍住沒犯,是因為自知會惹上麻煩,或被灌輸道德標準。大多數的人都有過想偷東西的念頭,都曾偶爾氣到有股衝動想把親近的人幹掉。可是不去幹掉學校幾乎不認識的同學、佔領校園的原因,並非害怕遭懲處或有違道德良心;心智正常的人根本連想都不會去想這種事。
雖然狄倫很憂鬱,可是他既無思覺失調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躁鬱症,也沒有符合其他精神疾病診斷的症狀。即使狄倫思緒混亂失常,他所做的事也不會因此變得不那麼罪大惡極。蘇.克萊伯德拒絕歸咎於惡霸、學校或兒子的腦內生化物質,由此可見她下定決心認定有些事就是毫無來由,我們只能接受事實,這也是她的初衷。邪惡和疾病的交界永遠界定不清,她也沒去試圖釐清。
大屠殺過後沒多久,一名來自芝加哥的木匠來到里特頓市(Littleton),立了十五根十字架,以茲紀念每名罹難者,包括狄倫和艾瑞克。許多人在艾瑞克和狄倫的十字架前堆上鮮花,和其他罹難者一視同仁。其中一名受害者的父親布萊恩.羅賀堡(Brian Rohrbough)將艾瑞克與狄倫的十字架移除。「不要用十字架紀念殺人犯來糟蹋耶穌的恩典,」他說。「聖經可沒提到要原諒不思悔改的殺人犯。不知悔悟的人沒必要原諒──這才是聖經的教誨。」他對基督教教條的詮釋,顯然有重新思索的空間,但布萊恩會說出這種話,是因為世人都誤以為悼念亡故的犯人就等於是原諒兇手,而原諒兇手則會隱蔽惡行的恐怖性。
蘇並沒有要世人原諒兒子,她連想也沒想過。她解釋自己對案發始末毫無頭緒,但並未開脫責任;她將自己的不知情,形容為對兒子和世人的背叛。罪大惡極的犯人命喪黃泉或許是眾望所歸,但只要有孩子死去,就代表有父母希望潰滅。蘇藉由寫下這本哀戚的書來懺悔。仇恨並未泯滅愛意。愛與恨確實總是形影不離。
初次見面時,蘇告訴我,在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日,她得知科倫拜高中出事的那一刻的想法。「里特頓市所有母親都在祈禱孩子平安,我卻得祈禱我的孩子能在傷害任何人之前就死去,」她說。「我心想,要是他真涉案,也僥倖活了下來,一定會受法律制裁、遭處決。我無法忍受要失去他兩次。我拚命祈求上蒼,希望他會自我了結,起碼這樣我就知道他想尋死,他也不會被警方射殺,留下我滿腹疑惑獨活。也許我做的沒錯,但後來我懊悔許久:我希望兒子自我了斷,他也的確自殺了。」
會面那個週末即將結束時,我問湯姆和蘇,若狄倫現在和我們同在一室,他們想問他些什麼。湯姆說:「我想問他到底在想什麼,他到底以為自己在幹嘛!」蘇低頭凝視地板,過了一分鐘才輕聲說:「我想請他原諒我,原諒我這個當母親的,居然不知道他內心有多麼痛苦,原諒我沒幫上他的忙,原諒我讓他覺得不能向我傾訴。」五年後,我向她提起這段談話時,她說:「事發當下,我曾希望自己沒生過小孩、沒結過婚。如果我和湯姆沒在俄亥俄州相遇,狄倫就不會存在於這世上,也不會發生這麼可怕的事。可是隨著時間流逝,我逐漸覺得自己很慶幸有孩子,因為對孩子的愛是我這輩子最快樂的事,儘管代價是這麼痛苦。我所謂的痛苦,指的是自己的痛苦,而非別人的痛苦;人生本來就充滿痛苦,而這痛苦是屬於我的。我知道若狄倫沒出生過,對世人來說會比較好。但我相信對我來說不然。」
我們通常是驟然失去,但蘇卻是接二連三地失去兒子:失去兒子本身;失去對他的印象;喪失防衛,承認兒子最黑暗的一面;喪失除了殺人犯之母外的其他身分;喪失人生取決於邏輯,只要循規蹈矩,就可避災免厄的信念;悲痛無從比較起,說蘇是里特頓市所有罹難者家屬中最難過的也不對。發覺自己根本不瞭解兒子的她,感到痛苦萬分,也為兒子造成的傷亡感到痛苦,兩種痛苦交纏糾結,理也理不清,她不知如何是好。她因喪子而哀傷,因其他孩子罹難而哀傷,因自己沒養出一個讓世界更美好的快樂小孩而哀傷。她必須與這些哀傷搏鬥。
家有小孩,而且孩子帶來的小問題你都可迎刃而解,的確令人陶醉;當孩子開始出現你解決不了的問題時,卻會讓人失落不已,此乃天下父母心,而本例當事人的失落感,更是非常人所及。
蘇形容自己天生就愛取悅人,也表明了要執筆寫作,就必須與自己的個性背道而馳。她寫這本書來悼念狄倫,書中也未避重就輕,還呼籲世人起而行,提倡心理健康及研究。品行端正、意志堅定、不失尊嚴的蘇,一路走來踽踽獨行。沒有人有過像她那樣的遭遇。在某種程度上,蘇跟狄倫一樣不可知。寫下自身經歷時,她選擇了將不可知的一切公諸於世。
奧維德有句名言:「欣然迎接痛苦,因為你一定會獲益匪淺。」但面臨這等痛苦,我們也沒什麼選擇;你不可能將痛苦拒於門外。苦痛來臨時,你大可大發怨言,卻無法將它趕出門外。深受其害的蘇未曾有過怨言,但她的故事和約伯的遭遇如出一轍。約伯說:「難道我們從神得福,也不應當受禍嗎?」接著他說:「因我所恐懼的臨到我身,我所懼怕的迎我而來。/我不得安逸,不得平靜,也不得安息;患難卻仍來到。」最後還說:「我雖說話,憂愁仍不得消解。」
蘇的書娓娓道來宛如約伯的經歷,道盡自身如何從天堂掉入地獄,下半生再也與安適無緣。或許最了不起的是,她在書中坦承言語無法敉平這等傷痛。她連試也沒試過。她不是為宣泄情感、讓自己好過,才寫成這本書。她只想道出自己接受事實、與逆境搏鬥的心路歷程,將自己受的折磨物盡其用,希望他人讀了之後,能免受她、她兒子及兒子的受害者所吃的苦頭。
此選讀摘自《我的孩子是兇手:一個母親的自白》
作者 蘇.克萊伯德
出版 商周出版
(部分內容經小編刪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