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鄉居服員不敷成本 衛福部:給付新制可望加薪六千
Q1.偏鄉原鄉幅員遼闊,居服或送餐的給付,似乎不能與都會同一制度?要如何解決?比如居服個案家之間可能是越過一個山頭,一天只能服務少數個案,導致收入不足?有些團體只好募款以保障月薪支應?
A1.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陳素春:
過去政府給付居家服務一小時二百元,而照服員實拿一百七十元。但服務提供單位反映,政府沒因應時間、地點或個案的複雜度做給付加成,導致不敷成本。
此外,長照服務共有十三項補助項目,過去長照服務提供單位要針對補助項目逐項核銷,行政作業太過繁瑣。推動長照2.0計畫後,長照支付給付也提出新制,未來將改「統算」,今年先自「居家服務」項目進行試辦。
居服支付給付新制將個案由失能輕重分八個等級,另依服務時段、地區及特殊服務對象予以服務單位額外加成,類似「論人計酬」。簡單來說,於偏鄉原鄉等「資源不足區」服務的照服員,每月至少可多三千元薪資,還可再多每月三千元的交通津貼。
不過,沒有參加新制的縣市,從今年起就有地域補助加給,只要服務原住民鄉,每個月都會多給付三千元。
但是目前居服支付給付新制的試辦計畫,是否就能解決不敷成本問題,還要蒐集新制成效狀況,包括計入加班、退休等各式成本試算,再研議增加給付與否。
至於送餐服務,目前是針對中低收及低收的獨居老人,只要評估有需求就會提供送餐服務,每餐以五十元為計算。
若送餐規模夠大,一餐成本可降到卅五元到四十元,基本上是足夠的;但當個案少的話,建議結合民間資源,例如多餘的炊煮食材等,減少花費。
Q2.核銷冗長一直是問題,很多團體必須借錢墊付薪水,是很大的負擔,如何解決?
A2.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陳素春:
過去服務提供單位請款核銷,經常是上一年度完成核銷後,地方政府才撥款,確實要耗費很多時間,提供單位才會拿到錢。
今年起,衛福部公務預算就實施「預撥制度」,全年分三期,第一、二期就預撥百分之七十五的預算,剩下的百分之廿五就需待地方政府將上一年度的核銷全部結清,才全部撥出。
為什麼還是有單位沒拿到錢?是因地方政府和單位是以公開招標計畫的方式合作,再將補助撥進民間單位的專戶;但若單位上一個年度沒和地方政府合作,核撥時間就可能延宕。
再加上各縣市政府的會計單位做法不同,有些契約要求第一期先核銷驗收完,才再撥第二期的錢,就可能出現還有單位遲沒拿到錢的狀況。
但從明年起,核銷方式將採「特約制」,類似目前健保署和特約醫療機構的方式,也就是利用這個月的「服務點數」,下個月和地方政府請款,每月申報一次,不會再是「每年」申報一次,加快給付核銷速度。
Q3.目前有些採預撥制,但仍有地方政府會挪用,如何解決?可以像健保一樣採特約制,直接由中央撥款嗎?
A3.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陳素春:
長照經費是專款專用,地方政府不能挪用,若沒符合專管專用,可向衛福部反映,會再請地方政府配合改善。
健保是直接由中央撥款,是因中央健保署是單一保險人之故,但長照並非如此,仍需由中央政府撥款給地方政府,再由地方政府撥款至各單位。
Q4.原鄉要一鄉一日照,最大難題是合法建物難覓,政府如何協助解決?有些承接的民間單位備受刁難。
A4.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陳素春:
原鄉合法建物難覓,但依長照服務法規定,可「專案」報請主管機關審查,讓既有建物能順利轉作長照,基本上不會刁難服務單位。
不過,土地使用也涉及建管和消防問題,營建署和消防署在建管及消防類組上,並沒有分「長照機構」類型,需要法規修正。該部已行文報請內政部協助,希望今年內做完法規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