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荷蘭經驗/公民參與化阻力 法令要跟上
能源轉型是歐盟各國都在推動的政策,我國太陽能業者認為,政府的法令要跟進改變,雲豹能源創辦人張建偉指出,像日本在福島核災後決定發展太陽光電,就是上下一條心,全力推動,台灣也應該是中央與地方同一步調。
張建偉說,要達到政府的能源轉型目標,以太陽能發電為例,必須靠電站達成,光以屋頂型太陽能板發電是完全不夠的,現在的技術發展也更加成熟,讓太陽能板的光電轉換率逐漸提升。
類似魚電共生、不堪農用土地轉型為光電基地,也需要法令跟進。他說,業者希望中央政策明確,不要一條法規卻有很多解釋,法規要簡單易行,民眾才願意參與。
在荷蘭,能源轉型議題涉及民眾生活,選擇讓公民參與討論。二○一八年歐盟綠首都城市、荷蘭最古老的奈梅亨(Nijimegen),就以公民參與方式,推動鄰近的瓦爾河拓寬工程。
主管永續發展和財務的奈梅亨副市長Harriet Tiemens指出,雖然常受水患之苦,但開闢運河、就要讓大批民眾搬遷,民眾都會覺得不願意,但說清楚、講明白,民眾即使不完全同意,至少知道政府要做什麼,才能減少民怨。市府花了很多時間對民眾說明,現在河道拓寬完成,增加了新的遊憩地區,民眾也覺得滿意。
奈梅亨擁有多條市區腳踏車道,以及連接附近都市的自行車高速公路,荷蘭民眾以自行車代步的風氣極盛,這種狀況也普遍見於荷蘭各大城小鎮,例如在主要車站附近,有大型的自行車停車場,內部還附設維修據點,反而沒有汽車或機車停車場。奈梅亨副市長說,要讓民眾使用某種交通工具,就要讓民眾覺得方便、好用,自行車停車費用低廉、節能,在市區道路也很方便,自然就能成為主要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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